一、基本情况
1.专业简介
厦门大学药学专业于2004年设立,并在2010年整合成立药学院。现有药学本科专业,药学第二学士学位专业,设有药学一级学科硕、博士学位授权点,药学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等。
学科紧密结合健康中国战略和创新药物发展战略的重大需求,树立“创新研发”的目标,重点聚焦癌症、艾滋病、代谢性疾病、皮肤和免疫性疾病等重大疾病的分子机理,开展新药创制工作。同时,以“创新型、应用型、国际化”的人才培养理念,构建创新科研与人才培养相融合的体系,形成特色的“创新药学人才培养立体模式”,贯穿·111·新药研发环节于培养,注重创新思维和技能训练,强化综合素质和应用能力培养,为我国大健康产业培养掌握药学前沿科技知识和技能,实践应用与创新能力突出,具有全球视野和创新精神的现代药学综合性人才。
厦大药理学和毒理学在2018年进入ESI前1%,药学学科位列软科2024中国大学本科专业排名A等级、泰晤士2024年高等教育中国学科评级A等级。药学专业入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学科获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国家级一流课程、“101计划”核心教材编写牵头单位、国家级科创竞赛金奖等。
2.师资队伍
学科集聚生物医药领域的高水平人才,形成了一个以中国工程院院士领衔、国家级和省级高层次人才为主体的精干师资队伍,先后获得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等荣誉,建有教育部“核受体肿瘤分子靶点与药物开发”创新团队等省部级团队,实现“教-科-创融合”一体化拔尖创新培养。
3.教学及科研条件资源平台
学科围绕创新特色体系,构建多层次的教学、科研平台,基本建立了从原创核受体靶点发现、关键技术开发到创新药物转化的全链条研发、服务和人才培养体系。获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天然药物化学》,建有福建省药学人才培养创新实验区,福建省药学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福建省药学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等教学平台。现有细胞应激生物学国家重点实验室,传染病疫苗研发全国重点实验室,国家传染病诊断试剂与疫苗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医学攻关产教融合创新平台(疫苗研发),国家重大新药创制科技重大专项示范性药物临床评价技术平台“抗肿瘤新药临床评价技术示范性平台”,教育部疫苗与分子诊断集成攻关大平台,海洋活性物质功能、质量和安全性评价技术平台(国家海洋局-厦门市),南方海洋创新药物研发平台(国家海洋局),福建省药物新靶点研究重点实验室,福建省靶点新药行业技术开发基地,福建省核受体药物工程研究中心等高水平科技平台。
二、培养目标及培养要求
(一)培养目标
1.本科阶段
主动适应国家对一流药学人才培养的需求,构建“宽口径、厚基础、跨学科、国际化、强实践、求创新”的人才培养体系,以培养研究应用型人才为主线,大力推进人才培养个性化、国际化以及学科交叉融合,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家国情怀、强烈的使命感、全球视野和创新精神,具有扎实的药学基本理论、知识和技能,能够从事创新药物的研发、生产、流通、管理、质量控制和药学服务等领域工作的一流药学专业人才。
2.硕士阶段
培养适应我国药学事业发展需求,具有扎实的现代化药学基础理论和技能,多学科交叉融合,综合素质高、实践和创新能力强,能够在药物研究与开发、生产与管理等领域工作的药学专业人才。
3.博士阶段
培养适应我国药学事业发展需求,掌握坚实宽广的药学基本理论知识,系统掌握特定药学学科方向的专门知识、实验技能、现状与发展趋势,注重药物科学领域新技术的研究与开发、研究方法的学习和创新,具有一定的独立从事与药学相关的学术研究或产品研发能力的专门药学人才。
(二)阶段性考核和动态进出办法
1.强基生入学后一般不得调整专业,确有特殊困难或者特殊需要,无法继续在强基计划录取专业学习的,可以申请在我校强基计划招生专业范围内转到相近专业。
2.退出强基计划学生原则上应当转入本专业的普通班就读。
3.退出强基计划的学生原则上不得再转专业,不再具有申请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
4.未通过者退出强基计划,转入相应专业的普通班学习。学院选拔相同数量的优秀学生增补进入强基计划,增补工作在第二学年结束前完成。
5.学生退出强基计划空出的名额,将用于从校内选拔有意愿加入强基计划培养且综合素质优秀的学生,强基生数量不得超过当年强基计划录取学生总数。学院“强基计划”专家委员会采用多次选拔、逐步到位的办法选拔学生,并针对不同年级学生制定不同的遴选标准。通过学院考核的学生可以转入强基计划专业。
6.强基生转段高校为本校。转段专业根据我校强基计划培养方案和招生专业范围确定。强基生完成规定的本科阶段有关课程,在第三学年末参加转段考核。
7.学业特别优秀的学生可申请提前转段,经学院强基计划工作小组批准后,参加当年度的转段考核。通过转段考核后进入本研衔接阶段。
(三)本硕博衔接的办法
1.通过转段考核的强基生应当在第四年按照强基计划培养方案完成本科阶段的其他培养环节。达到毕业要求和学士学位授予要求的,根据学校相关规定发放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如学生未能取得本科学历和学位,取消其转段资格,转入普通班培养。
2.通过转段考核的强基生,进入第四学年(本研衔接阶段)继续学习,享受与在籍研究生同标准的奖学金待遇。同时,学院为其配备研究生科研导师。
3.强基生转入普通班培养的,按照普通班培养方案修读课程;已修读的强基课程学分可按照本科生学分认定的有关规定进行认定和转换,如未达到普通班毕业要求的应当进行课程补修。
4.普通学生选拔补入强基计划培养的,按照强基生培养方案修读课程;已修读的课程学分可按照本科生学分认定的有关规定进行认定和转换,如未达到强基生毕业要求的应当进行课程补修。
5.对特别优秀的学生制定个性化培养计划,上报学校强基计划领导小组审批后予以执行。
三、毕业要求及授予学位
药学(强基计划)专业学生根据培养方案,修满学分,可授予理学学士学位。转段的学生按照其选择的方向继续研究生课程学习,满足硕士/博士学位申请条件并达到学校规定的学术水平标准的,可获得相应的硕士/博士学位。
四、培养方式
1.实施全方位、浸润式书院制
设立强基计划学生活动专用一站式空间,作为学术活动、通识讲座、导师沙龙、朋辈交流的自由空间。广邀各学科大师开设学科交叉系列讲座,营造国际一流交叉学习环境;开设涵盖理、工、文等领域通识讲座,提升学生综合素养;设置书院阅览室,鼓励强基计划学生广读经典原典,融汇古今、博采众长;鼓励学生参加学术沙龙,让有情怀的学术大师言传身教,引导学生把自身价值的实现与国家发展紧密联系起来,把远大的理想抱负和所学所思落实到报效国家的实际行动中;开展丰富多样的文娱科创活动,促进朋辈共同成长。举办“药苑有约”强基计划学生专场活动,用心用情、精准精细为强基计划学生成长成才创造良好环境条件、提供有力服务保障。
2.配备多层次、高水平导师组
由学术导师、生活导师、朋辈导师组成全程育人导师组,荟萃一流教师队伍,鼓励有海外经历的学者加入导师组,一对一为每位学生配备国家级人才作为学术导师,对学生个性化培养方案执行、专业发展规划等方面进行指导。导师全程指导学生的课业学习和科研实践,并负责评价学生的培养效果。每周为学生开设一次不少于2学时的“导师课”,以加强师生间的交流和指导帮助学生深入科研训练和个性化发展。配备专职辅导员担任生活导师,由高年级优秀本科生、博士生担任朋辈导师。打造全方位师生融合平台,实施“一人一方案”的个性化人才培养模式,探索组建师生志趣团队,建立师生间情感纽带,通过交流与探讨,使学生博采众长,继承和发扬导师组优秀的治学态度和严谨的科学精神。
3.构建全过程、模块式课程体系
药学学科处于多学科交叉中心,贯通数学、物理、化学、生命科学、医学、信息技术等学科高度交叉融合的专业知识体系,为学生提供全领域成才通道。药学核心课程全面实行小班教学,结合翻转课堂、小组辅导等形式,提升强基计划学生的教学质量。创新药物研发课程融合药学二级学科界限,按照药物发现、药物评价、生物等效性进行模块化教学,建立新药研发一体化课程体系。构建本-硕-博纵深培养模式。
4.建立一体化、项目式科研训练体系
注重强基计划学生科研思维与能力的锻炼,完善实验与理论高度协同体系,模拟新药研发一体化过程,采取开放性的实验教学设计,立项式管理科研训练项目,一对一配备学术导师,引导学生养成创新思维,激发学生的科研兴趣。
学生需深度参与学术导师所在PI实验室的科研训练任务、并以此为基础孵育科创竞赛项目,将“挑战杯”“互联网+”等创新创业赛事作为培养强基计划学生科创能力的平台,结合药学专业特色做好优质项目的挖掘培育工作,营造浓郁的科技学术氛围,着力提升学生实践能力、组织能力、创新能力。
5.打造国际化、特色化实习实践模式
广泛合作提升国际化水平,与国际名校建立合作机制,融合国际优质教育资源,探索全新英文课程体系,聘请国际名校教师为强基计划学生开设短学期课程或讲座。充分利用学校、学院与导师的学术资源,鼓励与支持学生参加境内外学术交流、短期访学暑期学校、科创竞赛等活动。同时设立专项国际交流基金,给予经费支持;开展专项实习实践,组织学生赴医药企业、医院等开展专项实习实践,引导强基计划学生通过丰富的实践活动,开拓视野,以行促学,全方位提升综合素养,厚植爱国情怀。依托《社会实践》《药用植物实训》等课程,推动理论教学和实践的深度融合,优化课程体系设计以满足学生培养需求,深入践行“访企拓岗”行动,将大力建设实习实践基地作为深化教学改革、提升教学质量的关键一步,注重强化学生的动手实践能力。
五、课程设置
本专业设置的课程包含本科通识教育课程、专业教育课程和个性特色课程等。
本科专业核心课程有:药物化学、药物化学实验、药理学C、药理学实验、药剂学、药剂学实验、天然药物化学、天然药物化学实验、生药学、生药学实验、药物分析、药物分析实验、药学综合科研训练(一)、生物药剂学与药代动力学、药事管理与法规、药学综合科研训练(二)。
六、本培养方案解释权属厦门大学药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