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实施国家优秀中小学教师培养计划的意见》(教师〔2023〕5号)文件精神及要求,现就招收我校2026年国家优秀中小学教师培养计划(以下简称“国优计划”)推免生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介绍
从2023年起,国家支持以“双一流”建设高校为代表的高水平高校选拔专业成绩优秀且乐教适教的学生作为“国优计划”研究生,吸引优秀人才从教,为中小学输送一批教育情怀深厚、专业素养卓越、教学基本功扎实的优秀教师。
(一)培养模式
1.课程学习及学分要求
学校联合华南师范大学共同为“国优计划”研究生系统开设教师教育模块课程(共26学分),包括不少于18学分的教育学、心理学、中小学课程教学、科学技术史等内容,以及不少于8学分的教育实践。教育实践包括校内实训和校外实践两部分,实践教学时长不少于1学年,其中校外集中实践不少于1学期。参加研究生支教团的“国优计划”研究生,支教实践经历计入“国优计划”研究生培养教育实践学分。
“国优计划”研究生须同时完成所在专业培养方案规定课程和培养环节学分,以及教师教育模块课程学分后,方可申请进入所在专业论文答辩环节。
2.培养方式
“国优计划”研究生实行本研贯通培养。入选“国优计划”的学生,可以从本科第4年开始学习教师教育模块课程,所获学分计入“国优计划”研究生相关模块课程学分。
“国优计划”研究生培养实行导师组制度。邀请一线中学名师与教学骨干作为实践导师,与华南师范大学教育硕士导师、校内导师共同指导“国优计划”研究生的学习、研究和教育实践工作。学校与厦门市或福建省内优质中学共建教育实践基地,为学生提供良好的教育实践和就业条件。
3.学位论文与学位授予
攻读非教育类研究生学位且修完26学分教师教育模块课程的“国优计划”研究生,通过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论文答辩,毕业时同时获得华南师范大学教育硕士学位证书。专题研究论文、调查研究报告、案例分析报告和方案设计报告等都可作为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论文。
(二)从教激励
1.纳入免试认定:“国优计划”研究生享受免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认定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简称免试认定)改革政策。修完规定学分的“国优计划”研究生可参照教育类研究生免试认定相关规定,按程序申领中小学教师资格证书。
2.支持专业发展:我校将建立从教毕业生专业发展跟踪服务机制,持续给予支持,特别是支持从教的“国优计划”毕业生报考博士研究生,进一步提升专业水平。
3.奖学金指标单列:我校为“国优计划”研究生单列校级奖学金评奖指标,以激励“国优计划”研究生勤奋学习、不断创新。
二、招生学院、专业计划和招生对象
1.招生学院、专业计划:
招生单位 | 招生专业代码 | 招生专业名称 | 学位类型 | 招生计划 |
数学科学 学院 | 070100 | 数学 | 学术学位 | 5 |
071400 | 统计学 | 学术学位 |
物理学系 | 070200 | 物理学 | 学术学位 | 8 |
化学系 | 070301 | 无机化学 | 学术学位 | 3 |
070302 | 分析化学 | 学术学位 |
070303 | 有机化学 | 学术学位 |
070304 | 物理化学 | 学术学位 |
070305 | 高分子化学与物理 | 学术学位 |
0703J1 | 智能仪器与装备 | 学术学位 |
0703Z2 | 化学生物学 | 学术学位 |
化学化工学院 | 085601 | 材料工程 | 专业学位 |
085602 | 化学工程 | 专业学位 |
生命科学学院 | 071000 | 生物学 | 学术学位 | 4 |
材料学院 | 080500 | 材料科学与工程 | 学术学位 | 4 |
085601 | 材料工程 | 专业学位 |
海洋与地球学院 | 070701 | 物理海洋学 | 学术学位 | 4 |
070702 | 海洋化学 | 学术学位 |
070703 | 海洋生物学 | 学术学位 |
070704 | 海洋地质 | 学术学位 |
0707Z1 | 海洋物理 | 学术学位 |
0707Z2 | 海洋生物技术 | 学术学位 |
0707Z3 | 气候变化应对 | 学术学位 |
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 | 081400 | 土木工程 | 学术学位 | 2 |
085901 | 土木工程 | 专业学位 |
各招生专业具体名额将视报名考核情况进行动态调节。
2.招生对象
具备推免资格且符合相关院系规定的申请条件的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拟攻读上述表格中所列专业的硕士研究生。已参加上述招生院系对应招生专业预推免并通过预选拔考核的申请人,如有意向申请“国优计划”,请及时与招生学院联系。申请“国优计划”需参加从教潜质等相关考核。
三、报名方式
即日起至9月12日前,考生可登录“厦门大学推免生管理系统(https://ssyjsbm.xmu.edu.cn/)”,填写个人信息后,选择报名院系的“国优专项”,填写报名信息,并在“专项计划”中选择“国优计划”。
四、选拔程序
报名成功后由各院系根据学科特点和相应培养要求,择优选拔确定考核名单,考核时间和安排以各院系通知为准,收到考核通知的申请人根据要求参加考核。
五、其他
复试成绩不及格、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从教潜质考察不合格、体检不合格和被我校认定为学术不端者,不予录取。
六、联系方式
培养问题 | 招考问题 |
厦门大学研究生院培养办 电话:0592-2181497 传真:0592-2094971 E-mail:yjsy3@xmu.edu.cn 网址:https://gs.xmu.edu.cn/ | 厦门大学招生与考试办公室 电话:0592-2188888 传真:0592-2180256 E-mail:zs@xmu.edu.cn 网址:https://zs.xmu.edu.cn |
招生单位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邮箱 |
数学科学学院 | 陈老师 | 2580617 | mathyjs@xmu.edu.cn |
物理学系 | 方老师 | 2181977 | physyk@xmu.edu.cn |
化学系 | 吴老师 | 2182438 | huaxue@xmu.edu.cn |
化学化工学院 | 李老师 | 2182803 | huayuanzs@xmu.edu.cn |
生命科学学院 | 陈老师 | 2185360 | smzs@xmu.edu.cn |
材料学院 | 许老师 | 2181202 | clzs@xmu.edu.cn |
海洋与地球学院 | 邹老师 | 2880105 | zoulr@xmu.edu.cn |
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 | 方老师 | 2186421 | archfy@xmu.edu.cn |
招生与考试办公室
2025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