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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大学2026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招生报考须知
发布时间:2025年11月10日 点击量:


我校2026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简称骨干计划)博士研究生招生报名将于近期启动,现就报考骨干计划作以下说明。

一、招生对象

1.生源地在内蒙古、广西、西藏、青海、宁夏、新疆(含兵团)等6个省区的少数民族考生,以及在上述地区工作满3年以上、报名时仍在当地工作的汉族考生。

2.生源地在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等7个省市的少数民族考生,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湖北、湖南(含张家界市享受西部政策的一县两区)等6省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和边境县(市)的少数民族考生,以及在上述地区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工作满3年以上、报名时仍在当地工作的汉族考生。

3.在西藏班、新疆班承担教学和管理任务的教职工,以及在西藏工作满5年以上的“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计划”毕业生;报考南疆高校教师专项的全国各族考生。

4.南疆高校教师专项计划,招生对象不限地区、不限民族,毕业后定向到南疆地区就业,重点保障南疆高校师资队伍建设。

二、招生计划

详见各院系网站信息。

三、报名

考生即日起须通过骨干计划资格申请平台(简称信息平台,网址:https://mz.chsi.com.cn/mzjh/stu/)提交申请信息(所需材料可参考往年通知要求),经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在线审核通过后方可按我校要求进行报名(https://zs.xmu.edu.cn/info/1061/34942.htm)。报名时间为2025年11月15日0:00-12月5日17:00。由于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报考资格需要时间,请考生按要求预留充足的时间。考生提交报名材料时须提供审批通过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名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参加考试。

四、录取

1.被录取考生须与招生单位、工作所在单位(仅限在职考生)、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通过骨干计划数字化管理平台在线签订三方(或四方)定向就业协议书。考生报名后在职/非在职信息发生变化的,按照录取时的实际情况签订协议。

2.对已录取的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生录取资格。

五、其他

1.骨干计划研究生毕业后,履行定向协议回定向地区和单位就业。在职研究生落实毕业去向至原工作单位;非在职研究生落实毕业去向至定向地区就业单位;毕业离校时仍未就业的非在职研究生落实毕业去向至定向省区市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毕业研究生档案转回原工作单位、就业单位或定向省区市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

2.未经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在职研究生原工作单位同意,骨干计划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和服务期内不得报考博士研究生;经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在职研究生原工作单位同意,骨干计划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和服务期内可报考骨干计划博士研究生并签订骨干计划博士研究生定向协议书,毕业后服务年限按新协议重新计算。

3.在职考生签订《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定向协议书》后,不能再更改协议内容。在职考生由于失业、辞职或原单位撤销、合并等原因不能回原工作单位,我校不负责其就业派遣,但需向就读学院提供不能回原工作单位的相关证明材料。被录取在职考生入学不迁转户口。

4.未尽事宜详见《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下达2026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的通知》和《厦门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等文件。

六、咨询

厦门大学招生与考试办公室电话:0592-2188888

相关院系电话详见:https://zs.xmu.edu.cn/info/1061/30401.htm。


厦门大学招生与考试办公室

2025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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