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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2025年09月30日 点击量: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简章。

一、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

我校2026年招生专业和拟招生计划详见《厦门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以下简称招生目录)。各专业(方向)招生计划仅供参考,学校可根据教育部正式下达招生计划和推免生招生录取等情况,调整各专业(方向)招生计划。

二、招生类型

硕士研究生按学位类型分为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按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按定向就业合同就业)和非定向就业(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就业)。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定向就业的考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三、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良好。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的相关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2年及以上人员(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须同时符合我校规定的以下两项学业要求,在复试资格审查时向报考院系提交相应材料(报考工商管理[125100]、旅游管理[125400]、工程管理[125601]、项目管理[125602]专业除外):

①已修过6门(含)以上的本科专业课程,且成绩合格,提供授课单位教务部门盖章的成绩证明;

②具有CET、GMAT、TOEFL、IELTS、GRE、PETS等相关英语水平证明,且考试成绩达到满分的60%及以上,提供证书或成绩单。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5.符合我校招生目录备注中相关报考要求。

(二)报考下列专业学位的人员,按有关规定执行。

1.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的,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且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报考)。

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的,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且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2.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专业学位,以及工程管理专业学位中的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和项目管理(代码为125602)的,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项要求。

(2)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或本科结业后,符合我校相关学业要求,达到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3.报考我校临床医学(1051)、中医(1057)专业学位的,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项要求。

(2)具备统招5年全日制本科(不包括专升本)的医学对应专业背景(不含药学、中药学、医学技术等非临床类专业) ;同时根据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及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条件选择相应专业报考。已经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人员不得报考。

我校医学院各专业报考限制条件具体以招生目录备注中的相应规定为准。

4.报考工商管理等专业学位的人员除上述所列条件外,应同时符合招生院系对相关专业提出的报考要求,具体详见相关院系官网公布的信息。

(三)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以下简称“骨干计划”)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考生需符合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的报考条件,按照“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的要求,实行“自愿报考、统一考试、单独划线、择优录取”。报考骨干计划硕士研究生的考生不再享受初试加分和照顾政策,不得兼报其他专项计划。除南疆高校教师专项、定向新疆公共管理硕士等专项计划外,其他骨干计划招生录取考生中, 汉族比例原则上不得超过20%。

2.少民骨干具体招生专业请关注招生目录。

(四)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以下简称“退役士兵”)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考生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申请信息,复试前须向报考院系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限士兵)进行复核。审核或复核未通过的,不得按照退役士兵参加复试,仅可在调剂阶段按规定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

2.退役士兵具体招生专业请关注招生目录。

四、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任一阶段未完成,报名无效。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为 2025 10 16 日至 10 27日(网上预报名时间为 2025 10 10 日至 10 13日,相关工作安排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确定并公布), 每日9:0022:00。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参加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并提供真实材料。

2. 符合享受初试加分、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免初试或报考专项计划有关条件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申请信息。有关政策以教育部公布的最新管理规定为准。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含复审)未通过的,不享受相应的加分、照顾、免初试政策,或不得参加有关专项计划初、复试。

3.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凡报考我校美术与书法专业(135600)的考生,必须选择厦门大学报考点(3504)进行网上报名确认且来我校参加考试。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录取

4.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网上确认

具体要求见所选报考点公告。因全国各省网上确认时间可能不同,请考生务必查看所选择报考点以及相应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发布的网上确认时间。

(三)资格审查

我校将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准予考试、录取。资格审查有关要求详见厦门大学招生网(https://zs.xmu.edu.cn)后续公告。

1.网报期间,我校将公布审核结果,考生应及时关注厦门大学招生网。

2.我校将在复试阶段对考生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生证、退役士兵专项计划证明材料和同等学力考生证明材料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3.在读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五、考试

(一)初试

1.初试方式均为笔试。初试时间为202512月20日至21日

2.具体初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说明。请考生注意下载留存准考证电子版和纸质版,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3.考试科目:各专业考试科目详见我校招生专业目录。

(二)复试

1.我校将结合本年度招生计划和报考生源情况,划定基本复试分数线并在厦门大学招生网公布。

2.复试一般安排在3月中下旬至4月上旬,复试的主要形式有笔试、面试、实践(实验)能力考核等,其中面试是必要环节。复试和录取相关要求以厦门大学招生网和各招生院系官网公布信息为准。

3.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科目不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我校将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工作,其中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体检

所有拟录取的考生,均须进行体检,体检时间和要求另行通知。各招生院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提出本单位体检要求。

七、学制和学费

我校硕士研究生学制分别为2年、2.5年或3年,具体按各专业培养方案要求执行。2026级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及第一学年缴交标准拟定如下:

专业

全程学费
(单位:元)

第一学年缴交标准
(单位:元)

备注

一、全日制学术学位专业

海洋事务、财税法学(中国-OECD联合培养税务法学硕士项目)

33000

16500

两年学制

其余专业

33000

11000

三年学制

二、全日制专业学位专业

公共管理、国际中文教育

33000

16500

两年学制

戏剧与影视(中外合作办学项目)

392000

196000

两年学制,学费标准最终按物价部门批复执行

其余专业

33000

11000

三年学制

三、非全日制专业学位专业

文物

60000

30000

两年学制

金融

150000

50000

三年学制

应用统计

150000

50000

三年学制

会计

198000

99000

三年学制

工商管理

298000

149000

两年半学制

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EMBA)

420000

210000

两年半学制

旅游管理

128000

64000

两年半学制

工程管理、项目管理

128000

64000

三年学制

公共管理

129000

43000

三年学制

社会工作

50000

20000

三年学制

翻译(英语笔译、英语口译)

90000

30000

三年学制

音乐、美术与书法、设计

78000

26000

三年学制

生物与医药

75000

25000

三年学制

电子信息(网络与信息安全)

99000

33000

三年学制

公共卫生

45000

15000

三年学制

八、奖、助学金

我校研究生奖助体系由奖学金、助学金、“三助一辅”、国家助学贷款、绿色通道等多个项目组成,适用于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研究生。具体参见学生奖学金、助学金、学费减免、助学贷款、勤工俭学的申请与管理规定https://gk.xmu.edu.cn/xxgkml/xsglfwxx/xsjxj_zxj_xfjm_zxdk_qgjxdsqyglgd.htm

九、住宿以及费用

1.我校为正常学制年限内的全日制研究生提供住宿,由学生提出申请,住宿费用自理。

被录取为非全日制的研究生不予安排住宿。

2.被录取在国际中文教育学院/海外教育学院、信息学院(国家示范性软件学院)、人工智能研究院、能源学院、航空航天学院、电子科学与技术学院(国家示范性微电子学院)、生命科学学院、公共卫生学院、药学院、医学院、海洋与地球学院、环境与生态学院、海洋与海岸带发展研究院、柔性电子(未来技术)研究院的硕士研究生入住翔安校区;化学化工学院的硕士研究生按所在的科研平台分别入住思明校区、翔安校区或漳州校区;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材料学院、萨本栋微米纳米科学技术研究院的研究生按所在科研团队分别入住思明校区或翔安校区;其他院系的研究生入住思明校区。

学生入住校区会根据学校发展和校区规划等情况调整。各校区的教学实验设施、师资、全校性选修课等教学资源共享。

3.硕士研究生新生住宿为2-6人/间,住宿费800-1600元/人学年(最终以物价部门核准的标准为准)。学生宿舍一般配有卫生间、网络、空调、热水器、保险柜。宿舍园区提供自助洗衣机服务和免费开水供应,设施齐全,管理规范。具体住宿安排在录取后另行通知。

十、监督和违规处理

1.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机构的监督,电话:0592-2186219。

2.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文件规定严肃处理。

十一、其它

1.推荐免试招生见厦门大学招生网公布的《厦门大学接收2026年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办法》。我校预计于2025年10月下旬在厦门大学招生网公布2026年推免生拟录取名单。

2. 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在录取当年入学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国(境)内高校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录取当年入学前未取得相关证书的,其录取资格无效。

新生入学后,我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由我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学籍。

3.本简章由厦门大学招生与考试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以国家相关文件为准。

4.联系方式

厦门大学招生与考试办公室

电话:0592-2188888

传真:0592-2180256

邮箱:zs@xmu.edu.cn

网址:https://zs.xmu.edu.cn

5.各招生院系联系方式详见:https://zs.xmu.edu.cn/info/1961/2600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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